深夜不开羁押庭 柯文哲、彭振声候审室睡一晚!「收不收押」1日下午再战
图为今(1)日凌晨12时30分许,于北检外挺民众党主席柯文哲的民众。(图/丁世杰拍摄)
京华城弊案引起社会大众关注,民众党党主席柯文哲因涉贪污罪嫌遭声押,据悉,由于检察官声请限制阅卷,昨8月31日晚间确定不会开羁押庭,台北地院于今(1)日上午8时30分预计先开阅卷庭,请检察官到庭释明限制阅卷的理由后,才会让当事人开始当庭阅卷。柯文哲是否收押必须经过限阅庭、律师阅卷、律见,最后于羁押庭做出裁决,因此,8月31日深夜、今(1)日凌晨及上午都不会开庭,最快今(1)日下午开羁押庭,柯文哲与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得于北院候审室内睡1晚。
回顾整起案件,北检侦办京华城弊案,8月30日一早兵分7路分别前往柯位于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住处、台玻大楼的民众党党部内的柯文哲办公室、前北市副市长彭振声住处等地搜索,传唤柯文哲、彭振声2名被告、及包括柯妻陈佩琪、彭妻谢夏乔2名证人。昨晚请回陈及谢,8月31日清晨向法院声押禁见彭。
柯文哲移送北检复讯后,过10分钟即因认为逮捕程序有问题,马上委由律师郑深元向法院声请提审。北院8月31日上午10时20分召开提审庭,约11时结束。
柯文哲在提审庭最后表示,从8月30日早上7点多开始搜索,中午1点多开始在廉政署讯问,问到凌晨2点多,问了一整天,还拿不相关的问题来问,检察官没有考量当事人的个人状况、时间,这个制度和做法是不对的。
法官裁定声请驳回,柯文哲并解返北检。裁定指出,本案柯文哲既经传唤或自行到场,检察官亦确有就京华城案讯问声请人之事实或讯问之意,检察官并于讯问后主张柯文哲有羁押之原因及必要,核与同法第228条第4项之规定相符,是本件所为之逮捕,应属有据。
北检表示,本案经检察官讯问柯文哲、彭振声后,认2位被告均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 4条第1项第5款之公务员违背职务收贿及同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之图利等罪嫌。
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实足认为有湮灭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且所犯为最轻本刑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当理由认为有湮灭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爰依法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