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儿童入幼儿园须特别照顾 各地方政府鉴定安置说明会开跑

教育部今表示,112学年度各地方政府鉴定安置说明会11月起陆续举办。(林志成摄)

身心障碍儿童进入幼儿园就读需要特别照顾,教育部今天表示,112学年度各地方政府鉴定安置说明会11月起陆续举办,家长可至「全国教保资讯网」了解早期疗育及学前身心障碍学生的鉴定、优先入园、辅导及就学补助等相关资讯及资源。

为建立学前阶段特殊教育幼儿支持系统,依据《特殊教育法》第6条规定,各级主管机关应设置特殊教育学生鉴定及就学辅导会,办理特殊教育学生鉴定、安置、辅导等事宜,依身心障碍幼儿相关需求提供学前特殊教育相关资源,协助其适性发展。

教育部国教署说,鉴辅会将依学生个别状况采取标准化评量、直接观察、晤谈、医学检查等多元评量方式,依幼生身心障碍程度与教育需求综合研判,为身心障碍幼儿订定适宜的特殊教育服务,并根据鉴定结果,安置适当班型(普通班接受特殊教育服务、分散式资源班、集中式特教班、巡回辅导班)接受特教服务。

教育部国教署指出,全国公立及非营利幼儿园均提供身心障碍幼儿优先入园,有协助需求的家长可依所在地当学年度「学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儿申请优先入园鉴定安置作业规定」申请鉴定,通过鉴定之幼儿,将由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并同考量各园特教服务量能及家长意愿,协助安置于适当机构就读。

另为保障身心障碍幼儿表意权之精神,充分了解幼生需求,教保服务机构应邀请幼生及其家长参与拟订个别化教育计划,规划适切协助措施及教保服务。

教育部国教署说,每学年各县市身心障碍幼儿鉴定安置期程由各直辖市、县市政府订定,鉴定安置说明会及申请期程自前一年度11月起即陆续开跑,若有相关需求协助的家长,务请留意申请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