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朋友揪团出游 5电动轮椅迷航误上国道吞罚单

国道警方接获110转报,在国道1号南向271公里拦到3辆电动辅助自行车。(警方提供∕吕妍庭嘉义传真)

国道警方接获110转报,在国道1号南向271公里拦到3辆电动辅助自行车。(警方提供∕吕妍庭嘉义传真)

一群从屏东、高雄到嘉义出游的身障朋友,4日下午骑乘电动辅助自行车、轮椅,沿嘉168线要到水上乡南靖车站搭火车,却迷航误上国道1号,众人发现走错路已无法回头,国道警方接获110转报,在国道1号南向271公里拦到3辆电动辅助自行车,另有2辆速度较快,已从国1接到台82快速道路,另由嘉义县警察局水上分局处理。

第四公路警察大队今下午3点18分接获嘉义县110转报,指国道1号南向271公里,嘉义水上路段外侧路肩有5辆电动辅助自行车持续往南行驶,通报线上巡逻车前往察看,3点22分拦到其中3辆电动辅助自行车。

国道警方调查得知,当时误上国道身障朋友共5人,其中2人早一步从国1转至台82,后面3辆疑似速度较慢脱队而被国道警方拦查,研判是路况不熟而误上国道,最后由新营分队执勤员警协助排除下交流道。

国道警方表示,本案电动辅助自行车误上国道,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第4项规定,处驾驶人新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已依规定制单举发,同时提醒车辆驾驶人倘误上国道,应将车辆立即停靠路肩勿再行驶,人员则应到护栏外或其他安全地点等候,并拨打110报案或1968通报国道相关单位前往协助,以确保自身及其他车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