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监局出台网络直播营销指引 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承诺

观点网讯:12月2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圳市网络直播营销中广告活动合规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合规指引》)。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合规指引》适用于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以视频直播、音频直播、图文直播或多种直播相结合等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

其中提到,网络直播发布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网络直播发布金融投资广告,应当明示风险及责任承担并作合理提示或警示,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等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

网络直播发布食品、化妆品、生活美容等商品或服务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和服务与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服务相混淆的用语。

直播营销平台不得为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提供帮助、便利条件。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存在广告违法违规或者高风险行为,禁止为其推广、引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