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财联社4月21日电,盛屯矿业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厦门证监局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年至2022年期间,公司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公司在交付时即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不准确。前述销售给客户的个别钴湿法冶炼中间品,公司一子公司购回用于生产,未予以合并抵销。前述事项导致公司2021年多确认收入3.5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79%,多确认利润1.94亿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7.15%;2022年多确认收入8414.90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0.33%。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根据相关规定将情况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