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撤销济南4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济南市西麻湾水源地、坡草洼水源地、
叶马槽水源地、羊里水源地等4处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鲁政字〔2024〕179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西麻湾、坡草洼、叶马槽、羊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济政呈〔2024〕4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西麻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面积0.00023平方千米;撤销坡草洼水源地水源保护区,面积0.024平方千米;撤销叶马槽水源地水源保护区,面积0.0079平方千米;撤销羊里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0.071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面积3.018平方千米。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