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回稳 金管会收回四项救市措施

除平盘下不得放空是即日起适用,其余一、二、四项是24日适用。

金管会表示,鉴于近期国内外股市已逐步回稳,国际市场不确定性因素亦趋于缓和,金管会经审慎评估后决定收回四项措施。

一调整回复每日盘中借券卖出委托数量:每日盘中借券卖出委托数量,原去年10月12日起,不超过该种有价证券前30个营业日的日平均成交数量的10%;改自今年2月24日起调整回复为30%。

二调整回复最低融券保证金成数:上市及上柜有价证券之最低融券保证金成数,由原去年10月12日起之120%,改自今年2月24日起调整回复为90%。

三取消当日收盘价跌幅达3.5%以上,次一交易日不得以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放空之措施:本会前宣布自去年10月21日起,投资人融券卖出或向证交所借券系统、证券商或证券金融事业借券卖出上市(柜)股票及台湾存托凭证,该有价证券之当日收盘价跌幅达3.5%以上,次一交易日不得以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融券及借券卖出,惟次一交易日之收盘价跌幅仍达3.5%以上,则持续进行价格限制措施。上开措施自即日起停止适用。

四取消放宽抵缴信用交易应补缴差额担保品范围之措施:本会前宣布自去年7月15日起,投资人经授信机构同意,得以具有市场流动性且能被客观合理评估价值之其他担保品,补缴融资自备款或融券保证金差额。上开措施自今年2月24日起停止适用。

金管会强调持续关注国际政经情势发展及证券市场交易状况,倘股市发生非理性波动情事,将适时审慎评估及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