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建议与Fed签署Swap机制 央行提三关键否决
央行外汇局提出三点说明,首先,货币互换机制主要是Fed与外国央行签署,以满足渠等国内市场对美元之流动性需求,目前与Fed签署常设性Swap之央行仅有欧洲、日本、英国、加拿大及瑞士等5家央行,均具有与美国关系密切,且其货币为主要国际准备货币之两大特性。
此外,Fed也曾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与另外九家外国央行签署暂时性Swap,以纾缓当时渠等国内美元流动性短缺,惟此种暂时性Swap均已到期。但根据Fed今年10月2日公布资料显示,仅有欧洲央行与日本央行动用Fed常设性Swap机制,且金额甚小,两者合计余额小于2亿美元。
其次,外汇局强调,央行取得美元流动性之机制完备,且国内美元流动性无虞,Fed另设有「外国及国际货币当局债券附买回交易」(FIMA Repo Facility)常设性机制,外国央行运用该机制得以持有之美国公债为抵押品,向Fed借入美元;由于我国外汇存底以持有高度流动性的资产(如美国公债)为主,本行可透过该机制取得美元流动性。
外汇局指出,长久以来,本行亦借由债券附买回融资机制(Repo),以美国公债等为抵押品,向国际金融组织或多家全球主要金融机构借入美元。且央行外币资产透过新台币与美元的互换操作(FX Swap),提供国内金融机构充足之美元流动性,以维持外汇市场运作顺畅,目前与国内金融机构承作余额约800亿美元。
最后,外汇局认为,由于我国外汇存底充裕,加以本行取得美元流动性之机制完备,国内美元流动性无虞,爰目前无需与他国央行签署货币互换机制(Swap)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