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崇良抛「征酒捐」构想 作癌药基金新财源
健保署长石崇良指出,民间成立基金只要募得3000万就能办到,但政府成立基金不易,癌症新药基金定位应为特别收入基金,根据《财政纪律法》,要有国库拨补以外的财源,酒捐或可成为癌药基金的新收入。(本报资料照)
总统赖清德选前提出「健康台湾」愿景,其一政见是成立癌症新药基金。健保署长石崇良指出,民间成立基金只要募得3000万就能办到,但政府成立基金不易,癌症新药基金定位应为特别收入基金,根据《财政纪律法》,要有国库拨补以外的财源,酒捐或可成为癌药基金的新收入。
石崇良表示,癌症新药基金的法源为《癌症防治法》第46条,民间成立基金只要募到3000万就可以,但政府须依据《预算法》第4条,必须先为基金找定位,唯一的出路是特别收入基金,这需回到《财政纪律法》,需要有既有收入、国库拨补以外的来源。《健保法》有个还未开征的收入—酒捐,可作为癌药基金的新收入。
根据台湾癌症基金会调查,立委认为最可行的基金财源包括烟及新兴烟品捐(69%)、公害污染相关基金拨补(65%)、酒捐(42%)、糖捐(41%)。石崇良认为,酒捐是较可行的,原因是烟捐属「既有收入」,另糖捐定义模糊,一些人喝三分糖,一些人喝无糖,有课征的难度。而公害污染相关基金的钱则不多。
石崇良透露,健保署预计先让总统政见落实,先以公务预算执行,待成立癌药基金后,再讨论酒捐的课征,这需要立法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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