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打疫苗后传多起死亡 消基会吁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应加速
消基会呼吁「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小组」审议效率应提高,并且从宽给付。(消基会提供/林良齐台北传真)
据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25日公布资料指出,开打疫苗至今已累积有663例疑似因接种疫苗致死案例,AZ与莫德纳疫苗分别在施打73天、26天后,才出现死亡案例,而高端疫苗接种5天,也传出4例施打后死亡个案,消基会呼吁「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小组」审议效率应提高,并且从宽给付。
消基会指出,据各媒体报导,香港针对接种疫苗后出现伤亡情况,最高可获赔港币300万元;日本则承诺,要是有人因为接种疫苗导致死亡,家属可以一次性领到4420万日圆赔偿金;韩国政府则在今年1月份时,也针对所有疫苗引发的副作用进行救济,包含住院和任何医疗费用;英国则在去年紧急批准施打疫苗之前,也推出疫苗副作用救济计划,最高可给付12万英镑。
消基会说,我国虽然对接种疫苗所产生危害救济,在法制上算是相对完备。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目前国人对于这套救济补偿制度的实际运作情形,并非熟悉,加上卫福部目前工作重点,似乎置重点于冲高接种疫苗的覆盖率,而对于接种疫苗受害补偿救济案件审议,则未为相对重视;审议委员会未能尽速审定伤病或死亡与施打疫苗的关连性,除未能充分体认伤病者或死者家属心理感受之外,或许也会让国人对于是否应接种疫苗,产生却步心理。
消基会建议,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委员会,在依照审议办法审议申请接种疫苗受害补偿救济案件时,宜参考我国建立「预防接种受害救济补偿制度」的立法理由与立法目的,从宽认定因果关系,审议认定的重点其实是在于「厘清接种疫苗所产生的副作用或不良反应的事实是否存在?」以及「发生在疫苗接种者身上的不良反应,是否与所接种的疫苗有关?」这二点,从宽认定,并尽速发给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