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大运举「TAIWAN」旗被特勤抢走抬离 国安局判赔10万元
▲2017年台北世大运闭幕典礼时,民众在观众席举「TAIWAN」旗被特勤夺旗抬离出场。(图为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2017年台北世大运闭幕典礼上,男子陈俞璋在观众席举起有「TAIWAN」字样的旗子,遭宪兵特勤人员抢走,陈男也被抬离会场,陈提告请求国赔75万元。台北地院审理认为,当时国安特勤到场目的是维护副总统安全,民众举旗不是特勤职务范围,却以强制方式侵害民众言论、人身自由,因此判国安局须赔偿陈男10万500元。
「FETN蛮番岛屿社」成员陈俞璋提告主张,他在2017年8月30日傍晚,到台北世大运闭幕式会场东11区观众席,举起长180公分、宽70公分,印有「TAIWAN」字样的旗帜,结果有宪兵从他的座位后方抢走旗帜,还把他包围、逮捕,最后抬到警局作笔录。
▲当天有多名台湾国群众包围分局要求放人。(图为资料照/记者柳名耕摄)
陈一共向台北市政府、台北市警局、国安会、国安局、国防部、警政署、宪兵指挥部等7个政府单位提出国赔要求,总共求偿手部受伤的医疗以及精神抚慰金共75万1元。台北地院审理认为,陈遭「夺旗」抬走,完全是由国安局单线下达给特勤宪兵的指示,与其他政府单位无关。
法官指出,「TAIWAN」意指台湾,是众人生长及居住地,无论「TAIWAN」或是「台湾」本是超越政治或意识型态,而执行正副元首维安的特勤机关竟予以反对,令人难以理解。
▲当天有其他民众因为举标语旗帜被带回警局。(图为资料照/记者柳名耕翻摄)
判决指出,当时特勤机关是为了保护副总统安全而到场,除此之外,完全没有参与世大运整理安全规划。但是特勤不去注意有无危害副总统安全的情况,反而介入因举旗事件而对立的群众纠纷,导致民众与特勤更大规模的冲突,显示「值勤失焦与无稽」。
因此判决认定国安局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行使公权力而不法侵害陈男的言论自由与人身自由,要赔偿陈男精神抚慰金10万元,以及手部受伤的医疗费用500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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