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佛大学生「捡尸」获轻判 暴露美国司法漏洞
▲犯下「捡尸案」的特纳因为有「名校生」、「运动健将」等光环,最终获得轻判,右图火为被捕后的照片。(图/翻摄自网路)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美国史丹佛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一名白人学生犯下强暴罪行,原本面临最高14年徒刑,但因为他有「名校生」、「运动健将」等光环护身,最终获得法官轻判,实际上只需坐牢3个月。
此一事件引起极大争争议。不少人呼吁撤换法官,不能纵容日趋严重的校园强暴现象。有人质疑,如果作案者是家境贫穷的非洲裔,是否还会获得轻判?
美国20岁白人男子特纳(Brock Turner)来自俄亥俄州,原本就读于史丹佛学,因「捡尸案」遭到退学。 2015年1月,特纳在校园内强暴一名醉酒女子,随后被捕。当时,两名大学生刚好路过,发现特纳在一个垃圾桶后面侵犯某女子,于是联把他制伏,送交警方。
今年3月,特纳3项重罪罪名成立,面临最高14年徒刑。依照加州法律,特纳面临的最低刑期不得少于两年。 然而,特纳是「名校学生」以及「游泳健将」等身份,引起法官裴斯基(Aaron Persky)的同情,对他轻判至6个月徒刑外加缓刑,实际他只需坐牢3个月。
裴斯基解释说,如果量刑太重,会对这个年轻人的人生造成「严重影响」。 他说:「这名被告年轻,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当时喝醉了,道德过失相对比较小。」
考虑到媒体曝光和舆论压力让特纳不堪负荷,裴斯基希望轻判能够缓解特纳所受的压力。 本月6日曝光的一份证词中,特纳的父亲说:「对20岁的他来说,为一个20分钟的冲动行为付出这样的代价,未免太大了!」
特纳本人向法庭供述:「我想告诉人们,一个晚上的痛饮会毁掉人的一生。」但是,受害女子随后在一份声明中驳斥:「毁掉一个人的人生,是指你的人生吗?你忘记了,被毁掉的还有我的人生……你是始作俑者,我承受后果。」
案件的判决结果在美国引发争议,让许多人惊呼「不可思议」。一些人注意到,特纳是史丹佛大学学生、游泳健将,法官裴斯基同样毕业于史丹佛大学、在学期间是曲棍球校队队长,让人质怀疑裴斯基是否因此同情特纳。
美国华人律师邓洪接受采访时说,特纳是白人学生,念的又是史丹佛大学,暗示他家庭条件不错或成绩优异。在美国刑事判决中,法官很可能因为被告的社会地位、种族肤色、天赋才能等因素而调整量刑。有人因此质疑,如果这起案件的被告是非洲裔、家境贫困、有犯罪前科,那么量刑很可能就有所不同。
邓洪认为,此一案件暴露了美国司法两大漏洞。其一,虽然由陪审团判定被告是否有罪,但是法官在量刑上有太大裁量空间。尽管联邦法律设有量刑标准,但很多州并没有类似规定。其二,有钱人能够聘请到更好的律师和辩护团队,而穷人缺乏资源,意味着金钱会影响到司法的结果。
史丹佛大学法学教授蜜雪儿呼吁撤换法官、严惩罪犯,并表示将于本周正式发起请愿活动。在change.org网站上,另一项要求撤换法官的请愿活动目前已经征集到超过4.5万个签名支持。
史丹佛大学多项调查显示,43%的女大学生曾遭遇性骚扰或强暴;超过三分之二女大学生表示,作案者瞄准喝了的女生下手;但在受害者中,仅有2.7%会报案。相关报请看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