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文本出炉,银行监管企业租金,租客又多一层保障

新快报讯 5月16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广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挂网公布,为保障租客合法权益提供又一层保障。根据该示范文本,住房租赁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在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开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用于收取承租人租金、押金,银行按月释放。

示范文本指出,甲方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上传监管账户信息。乙方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获取甲方经营非自有租赁住房的房源信息、租赁合同信息等相关信息,对于甲方在住房租赁合同约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或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金额,由乙方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推送信息实施监管。

纳入监管的租金,由乙方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推送的时间、租金金额等信息,按月予以释放。

示范文本还提出了乙方释放资金的几种情形。其中就包括,在确保足额按期支付房屋权属人租金和退还承租人押金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申请划拨支付装修改造房屋、管理成本等必要费用的,甲方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上传书面申请,乙方收到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推送信息后在协商日期内释放相应金额的租金和押金。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