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教师职称评审!一市最新公示
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点击查看详情)。《通知》明确,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要求,抓紧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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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直、广州1、广州2、广州3、潮州、汕头、惠州、江门、湛江、东莞、揭阳、中山、肇庆等地相继印发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知(点击地市名查看详情)。
此前,
省教育厅公示
全省
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正高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广州
对中职学校及市属中小学校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
进行公示。
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对2023年度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共93人通过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原文如下:
经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下列教师拟取得高级职称,现予公示。若对下列教师取得职称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或人事职改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6日止。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部
联系人:匡老师、蒋老师
联系电话:020-83491530、020-8349372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天胜一横路16号之二
邮政编码:510095
附件:经评审通过人员名单.doc
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综合广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