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价7亿!密谋8个月买公司掩护走私 大麻花一卸货就遭逮

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总队第一大队今年5月曾破获市价约7亿元的大麻走私案,新北地检署今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起诉陈男,其余共犯被依涉运输毒品罪起诉、通缉。(新北地检署提供)

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总队第一大队今年5月曾破获市价约7亿元的大麻走私案,新北地检署今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起诉陈男,其余共犯被依涉运输毒品罪起诉、通缉。(新北地检署提供)

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总队第一大队今年5月曾破获市价约7亿元的大麻走私案,陈姓主嫌与多名同伙组成跨国运毒集团,集团收购经营不善的公司,以15万余元订购大麻花货柜,从加拿大走私,将456公斤的大麻夹藏在木粒中,海运至台湾,新北地检署今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起诉陈男,其余共犯被依涉运输毒品罪起诉、通缉。

检方指出,该跨国运毒集团是由陈男、林男出资担任幕后金主,集团去年8月决议从加拿大走私大麻,由陈男担任台湾收货人,集团以20万元买下经营不善公司,向加拿大订购大麻,今年3月从加拿大走私409包大麻,并在5月租用新北市泰山区货柜藏储存放,警方接获线报后,趁着集团成员监看卸货时,前往逮人。

陈男原先被拘提到案后否认犯案,辩称不知同伙要进口大麻花,也未供出毒品来源,但侦查时却具状坦承有运输大麻,并辩称是听从同伙指示,且有劝阻同伙不要去领货,不过,检方依据同伙的录音译文,认为陈男对大麻运输过程知之甚详,又能指导同伙应对查缉和讯问,陈男也将同伙称为「自己人」,因此认为陈男辩词只是临讼卸责之词,不符减刑规定。

检方认为,大麻具有相当成瘾性,陈男为追求个人利益,漠视毒品将对人民造成危害,若流入市面,将无法遏止国民暴露于毒品危害风险,陈男犯后还勾串同伙做不实陈述,甚至用不详方式获得同伙羁押禁见后的答辩方向和内容,企图影响检警侦办方向、司法审判的正确性,侦查中又饰词否认,态度恶劣,因此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起诉外,也建请法官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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