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专利布局 需跨领域人才

日前全国科技会议的焦点毫无疑问是在「专利」,产官学界对于专利在我国科技发展转型的核心地位,有极高的共识。然而笔者认为,除了朱敬主委张忠谋郭台铭董事长所谈到的面向之外,台湾在专利的发展上,还有一些其他的问题

首先,台湾之所以在专利的品质与专利的运用不如人,并不是因为台湾的科技能力不如人,而是在于跨领域人才的极度缺乏。除了技术能力之外,专利的品质还涉及商业市场层面以及法律层面的评估。这些都必须在一件专利申请案递出之前有所规画设想,否则一旦专利申请案递出之后,此一专利日后的运用范围和可施展的策略就大为受限。但是,国内却鲜少听闻有在专利申请先期,即纳入市场商业与法律分析例子,所以日后专利运用当然捉襟见肘;尤其是在国外市场,因此也就成了所谓技术领先、但品质低落或范围狭窄的专利。

以南韩为例,从二○○五年开始,即要求所有科技研发计划都需在提计划前先作专利布局分析。但是要求熟悉商业、市场、及法律分析的人才参与专利的先期规画,在台湾也常有缘木求鱼窒碍难行之处。因为台湾僵化的教育制度,早早就将高中生分成社会组与自然组两边,导致研习科学技术学生不敢碰法商学门,而学法商的学生对技术也有恐惧感,以致跨领域人才的培养极其困难,应当尽速改善。

最简单的,以长期以来国内学研机构的专利申请布局为例,其往往僵化的、公式化的仅为最好的发明申请美国与台湾专利,却完全不考虑该发明最具潜力的获利市场所在。以至于有专利保护的地区并不是该发明的市场,或者应是该发明的最佳市场的地区却没有专利保护。如此一来,该发明当然无法授权出去,收不到授权金。位居「中游」的智慧财产权,固然无法与「上游」的智慧财产权同在美国市场竞争,但如在专利申请时就把市场因素先纳入评估,「中游」的专利也能收到权利金,不尽然一定会发生郭董事长所说的「上下夹杀」或「夹心饼干」现象。

一项技术如果能轻易的被技术落后的国家拷贝,那么这项技术应当是属于「下游」的专利,而非「中游」的智慧财产权。台湾原本就应当把有限的资源用来发展较不易被拷贝的中游或上游专利,而非每年生产出成千上万以量取胜的下游专利,却毫无用处。

全球专利布局对于台湾厂商财团法人而言,可透过大陆进入「专利合作公约」的管道。但是由于台湾不是该公约的成员国,因此国立大学和国家级研究机构的中游或上游的发明,无法透过此一国际合作管道进行全球专利布局,长期以来导致许多浪费有形无形损失,政府应尽速解决此一问题。

即使有了高品质的专利,如果没有在重要国际市场进行诉讼的能力,国外厂商将不会把台湾持有的专利当一回事。事实上,近年几件国内著名厂商在国外被告专利侵权或反托拉斯案件,都看得出国内厂商失策或误判情势的迹象,所以也才有「国内厂商交学费」的说法。台湾的法学教育应追上台商国际化需求的速度,协助学生发展国际诉讼的能力,一方面也纾解年轻人在台湾毕业即失业的压力。(作者为中兴大学生物科技学程助理教授,具美国纽约州律师执照,任教专利法技转授权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