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詩級併購教案!中信台新雙搶 金管會最怕出現「新光金重婚」

台新金控与新光金控日前举行记者会,宣布以每股0.6022的比例通过换股合并案,未来台新金为存续公司、新光金消灭,合并后金控改名为 「台新新光金」,将举行股东临时会提请股东通过合并案,中信金则宣布公开收购新光金,让这件合并案再添变数。记者许正宏/摄影

台湾并购史破天荒出现「合意」与「非合意」同抢一家金控,这两条各自的并购之路,从平行线,出现交集点,挑战金管会各项法规漏洞(bug),金管会最担心的是,一旦新光与台新股东会通过换股,中信竟同时也完成51%收购,出现「新光金重婚」,在无法规又史无前例下,金管会该怎么审。

金融圈推演,当中信收购与台新合并同时进行,会出现五种结果,一、新光或台新股东会否决合并案,中信同时收满51%,中信胜出;二、反之则是新光金花落台新金,三、新光股东两边都不买单,维持现状。

四,10月9日新光股东会通过与台新换股后,中信同时亮牌51%收购达阵,等于新光金同时嫁给台新金和中信金,变成了「重婚」。

五,股东会通过换股,中信却只买到例如25%的具控制力持股,也因收购标的做了法律上的强制转换,这时候,中信金被迫一跃成为「台新新光金」单一最大股东(约1成持股)。

前三种结果,较为单纯也较无法律疑虑;据了解,金管会沙盘推演后,其实最担心的是出现第四种「闹双包」,金管会主委彭金隆更多次与银行局开会商讨对策。

事实上,会出现「闹双包」的吊诡状况,关键主因是新光股东在应卖给中信金同时,仍拥有表决权参与10月9日新光股东会并投下赞成换股案。

按理,小股东应卖给中信,应是支持中信而投反对台新换股,为何会「行动错乱」?参与并购案多年的金融高层坦言,实务上,的确会出现小股东一手应卖支持A收购,另一手却又去投票赞成B换股,主因是「小股东想两头赚」。

小股东一手应卖给A已锁定价差了,另一手则把手上股票交付委托书给B,卖委托书又赚一笔,其他发生「错乱」原因还包括电子投票误投、故意捣乱等。

一位财金官员表示,新光金的股权结构零散,散户众多,而散户的投票意向是最难掌握的。

吊诡的是,中信51%收购达阵,又或是只拿到一定比例的控制性持股如25%,收购条件成就(最低10%)了,新光金送件换股合并案时,金管会到底审与不审?在无法规又史无前例下,又该怎么审「新光金重婚」的案子?这也是金管会最担心出现的状况。

金管会认为,因从未发生过,公开收购和换股合并案是一起进行,才会出现法规漏洞(bug),衍生极大的法规争议,届时金管会怎么审,都会被认为选边站。

另一位熟悉并购法的律师则直言,若这时金管会要中信、台新自行先解决「重婚」的法律争议,拿过半持股的中信金,大可依法迳行开股临会,同步改选新光董事会并反对合并无效。

因金管会根本未准「新新并」前,台新并非「真的」买到了新光,中信可挟过半持股,一举拿下新光;但相对的,料台新金也会掀起法律攻防战,双方战场从市场转向法场。

至于第五种结果,这如同「台新新光金」同时存在三大股东,那除非中信想要进一步吃掉「台新新光金控」,否则金管会绝不会坐视这种情况发生,为避免影响一家金控营运及市场安全秩序,金管会「一定会有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