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巴西蘑菇、丁香鱼重金属超标 出包业者曝

卫福部食药署与各县市持续监测国内市售食品,今年4到6月共检验227件,其中2件检出重金属「镉」超标。(本报资料照)

食品中含有重金属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食药署与各县市持续监测国内市售食品,今年4到6月共检验227件,其中2件检出重金属「镉」超标,分别是高雄市业者贩售的巴西蘑菇,以及宜兰县业者贩售的冷冻生丁香鱼,皆已限期改正,后续将列入优先稽查名单。

为保障国人饮食安全,食要署与地方政府卫生局持续监测国内市售食品中重金属含量。今年4到6月总计共完成227件食品检验重金属,包含27件食米及其他谷类、43件蔬果植物类、7件藻类食品、42件水产品、11件禽畜产品、31件蛋品及其加工品、39件婴幼儿食品、7件盛装饮用水、5件乳品、5件罐头食品、5件饮料类、2件脂肪抹酱及3件食用油脂。

227件食品中,共验出2件不合格。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说明,其中1件水产品为宜兰县溪O食品有限公司贩售的冷冻生丁香鱼,检出重金属镉0.09 mg/kg,超出0.05 mg/kg的标准,地方卫生局命业者限期改正后,无产品可供复验,后续将加强管理。

另一件违规产品为高雄市业者王O源贩售的巴西蘑菇。林金富说明,该产品检出重金属镉3 mg/kg,超出2 mg/kg的标准,地方卫生局命业者限期改正后,无产品可供复验,后续将加强管理。但由于业者无法提出产品来源资料,违反《食安法》第47条,遭开罚3万元。

林金富说明,依《食安法》规定,违规产品需下架回收,且限期改正,未改正可处3万元以上、300万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登录;经废止登录者,1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