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医师当助手 主刀医师划伤他害染爱滋 怒告只获赔5万

高医大陈姓实习医师在手术时当助手被主刀医师刺伤左手,竟被病患交叉感染恐患爱滋病,造上法院获赔5万元精神赔偿。(图为高医外观,本报资料照片/郭良杰高雄传真)

高雄医学大学陈姓实习医师在2023年1月与苏姓专科医师对病患进行口腔病理切片检查时,陈担任苏的助手,左手指却被主刀的苏姓医师刺伤,与病患的血液交叉感染,事后验出病患是爱滋带原者,陈姓实习师恐因此被感染,让他深陷于感染爱滋病的恐惧中,得忧郁症到精神科治疗,向苏姓医师请求精神抚慰赔偿,法官审理后判苏应赔偿5万元。

这宗医疗疏失发生于去年1月16日,苏男是高医大学癌症研究中心口腔腭面外科专科医师,陈男是高雄医学大学牙医学系学生及口腔外科实习医师。当天他们在高医大附设中和纪念医院手术室内,为蓝姓病患进行切片病理检查时,陈男担任手术助手,在手术时,他的左手放于蓝姓病患口腔内,不料,苏男竟疏未注意,将沾有蓝姓病患血液之手术刀刺穿陈男左手食指第二节。

随后,陈男与蓝姓病患依规定至同院「职业及环境医学科」进行医学检测,结果,蓝姓病患竟被验出有爱滋病毒(HIV病毒)、病毒性肝炎之阳性反应,陈男得知此检测结果后,即陷入可能感染HIV病毒之恐慌中,心理病况日益严重而就诊于精神科,并经诊断罹患混合焦虑及忧郁情绪适应障碍症,受有莫大精神上痛苦,到法院提告,向苏男请求精神慰抚金50万元。

高雄地方法院简易庭法官审理后认为,苏姓医师坦承犯行,但他在案发时不知道蓝姓病患是爱滋病带原者,经审酌双方的学经历、收入及资产,及苏男的犯后态度、过失情节等,陈男所受伤势虽轻,但因苏男的过失行为导致接触HIV病毒,陈男感受到高度精神压力等,请求精神慰抚金以5万元为宜,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