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前广播陈时中与署长收红包 男子判刑2月
台北市纪姓男子前年开车到食药署门口,以扩音器广播「署长吴秀梅出来,你跟卫福部部长陈时中有没有收红包」等,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纪男刻意播送不实言语,犯后饰词否认,依诽谤罪判刑2月,可易科罚金定谳。
检方起诉指控,纪男因不满之前多次向食药署陈情未获满意回复,2019年1月14日下午他开车前往食药署大楼门口停放,并在车内持扩音器播放「有没有时常约会通奸」等,散布卫福部部长与食药署署长收红包、通奸等。
一审士林地方法院将纪男依诽谤罪判刑2月,可易科罚金,他提上诉,坦承持扩音器说了这些言论,但他否认诽谤犯行,辩称案发当日未前往食药署大楼门口,且为救人才询问上开内容,没有真实恶意。
纪男表示,请法官考量食药署署长等人,身为大官、公仆,影响力远大于他,他只是对做善事很有兴趣的纳税人,且无前科,为争取国家政策却被判有罪,请改判拘役,并给他缓刑。
二审高院认为,纪男犯行明确, 且始终否认犯行,饰词卸责,难认其经此审判程序,已知正视己身行为与法有违且知所警惕,而无再犯之虞,有暂不执行为适当之情形,仍将他判刑2月,可易科罚金,不给他缓刑宣告,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