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 醉漢勒斃運將遭判刑13.5年

士林地方法院。记者李隆揆/摄影

外送员陈姓男子去年酒醉后在汐止火车站外与计程车司机林姓男子争吵,伸手紧勒林男颈部至其昏去,林男送医后不治身亡,士林地院国民法官法庭近日密集审理,今依杀人罪判陈男徒刑13年6月,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令入相当处所或以适当方式监护3年。

判决指出,国民法官法庭认定,陈男2023年4月6日清晨6时许徒步行经新北市汐止区信义路上的汐止火车站站前广场,因随意在排班计程车旁便溺,与林男爆发争吵,陈男虽曾离场,但心有不甘返回现场对林男叫嚣。

约10分钟后,一边呛林男「俗仔」、「你不敢打」等语,一边靠近并殴打林男,林男摔倒起身,陈男又将其推倒,趁其倒地,从后方紧勒林男颈部,林男虽不断挣扎,仍始终无法挣脱,陈男即便见到临男双手瘫软无力举起仍不松手,还改成跪坐姿势,边勒颈边捶打林男,导致林男最后送医不治。

法官综合相关鉴定报告及鉴定人的说明,认定陈男行为时已有酒精中毒及酒精使用依赖症,有精神障碍,且因该精神障碍导致辨识、控制能力减低,符合减刑要件,但陈男有长期饮酒史,又多次酒后失控,甚至已罹患酒精性肝炎,却毫无积极作为脱离酒精滥用状态,故不予减刑。

士林地院指出,此案由审判长蔡守训、受命法官陈铭埙、陪席法官张毓轩,与程序选出的6位国民法官、4位被位国民法官共组的国民法官法庭,历经4天密集审理、评议后,今午4时15分宣判,依杀人罪判陈男徒刑13年6月,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令入相当处所或以适当方式监护3年。

此案是士林地院首件依国民法官法由职业法官与国民法官共组的国民法官法庭审理的案件,审理过程中,为照料国民法官身心健康,经检、辩双方同意,聘请咨商心理师为国民法官进行减压咨商讲座,提供纾压方法,期使国民法官安心参审。

此次完成审判任务,参审国民法官纷纷提出回馈,「是宝贵人生经验,很累但很值得」,并表示能亲身体验审判,学习在检辩双方论点中找到合理的说法,伴随证据让结果清楚,深深感觉法律是保护懂法律的人。

也有国民法官认为,要客观分析,降低话语对情绪的影响,不偏向任何一方,做出合适的判决,真的不容易;此制度所耗费的人力及资源,应用于更重大难审的案件上;期待国民法官的参与,能以更多元的观点实现正义。

士林地院表示,感谢参审国民法官能以职业法官之外的视角,提供更多元的生活经验和想法,丰富审判视野,透过深刻对话作成判决,达成兼顾人权保障与适正裁判结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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