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正锋专栏》蓝绿之间的法律人
学者施正锋。(资料照片)
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本岛人(台湾人)被期待念农校、师范学校,仕绅子弟如果不想被羁縻,只好负笈内地读医科或法律。前者有独立的经济基础,至少独善其身,或暗中支助抗日,后者在帝国禁锢中夹缝中生存、伸张正义。我在大学结交的异议分子各个学院都有,出国后唯一有联络的是法律系的苏焕智。
我的学术专长是国际关系,国际法是必修课,关注的是强权竞逐下的弱小民族,譬如西萨哈拉及西新几内亚,感同身受。由于副修的比较政治以族群政治为专长,考察多元族群国家面对少数族群的制度安排,同时也必须了解国际人权保障措施、各国判例,回国后滥竽充数,人家看不上眼的课题通通丢给我。
一开头阴错阳差侧身公共行政,尽管并非科班出身,基础课程难不倒我,没有人要教的现买现卖,还可以开选修,甘之如饴。恰逢国民党政争,蜂拥一群所谓的本土派学者攀亲引戚、鸠占鹊巢,令人叹为观止;特别是法律人的民主观相当原始,不是可以好好讲理,一旦麻雀变凤凰,庙堂一眼望去系出同门。
不久后加入台湾教授协会,法政组的法律人远超过政治学者。当时躬逢台派的制宪讨论,宪法大师三权分立朗朗上口,却支持立法与行政合一的内阁制,百思不解,终究发现众人耿耿于怀的是五权宪法,废掉考试院及监察院就好。陈水扁总统连任后召开宪改会议,再度见证了诸多民进党的法律人对宪政体制认识的视野。
当年林山田教授倡议以法治国、行政命令提升为法律,公法学者在民主转型期咸鱼翻身,竞相引入日本、德国法制,下焉者翻译机、中焉者热炒一百,即使上焉者不免挟洋自重,没有对话空间。首部「原住民族自治区法」出炉,大体复制《地方制度法》,看似满汉全席、俗又大碗,其实故步自封,难怪被退件。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某回期刊审查论文,基本上是他国法律的翻译,顶多只能算是研究纪要,后来稿子还是登出来,总编辑表示作者的恩师乃大法官。又审宪改期中报告,法学者振振有词未制宪前无调整空间,收钱修车变成废铁,那么,本研究岂不白搭?期末审查当然不找我,本土血统纯正为绿朝官运所必要。
我在李登辉总统下台后请益,他除了抱怨司法改革所托非人,提及国际法与宪法学者相持不下,只好找德国之声定调「两国论」,未料独派视小组召集人蔡英文为人间极品。民进党创党是美丽岛辩护律师为主体,小英政权多为依违在蓝绿之间的法律人,当今大法官多少前述公法学者,当然师出同门。
辜宽敏提及当年本来想念法律,尊翁耳提面命律师也不过帮有钱人打官司。说法未必公允,不提林肯、甘地、曼德拉律师出身,法律起家的台湾先贤有陈逸松、许乃邦、王育霖。我曾经出律师高考作文题目「律师性格与国家领导」,补习班硬背的居多。苏焕智应邀到台大农经系演讲,经过李登辉陈列室肃然起敬,系主任恭维「你们法律系出了3位总统才厉害」,他连回:「见笑!见笑!见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