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牢记“干”字为先(红船观澜・担当作为系列谈(12))

当前,面对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广大党员干部奋发有为、担当在前,但也有个别同志遇到困难绕着走、解决矛盾问题积极主动。而且还有的人认为“干得越多犯错的可能性越大”“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怕出事就不干事,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如果任由其发展,难免会影响干部队伍精气神,必须对这种错误认识和思想倾向加以纠正。

首先要搞清楚“错误”与“失误”的差别,犯错误,一般强调的是主观;有失误,突出的是客观。我们党一向强调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严肃问责追责的,是主观故意犯错误的;而对因客观原因引起的失误,还是实事求是区别对待。《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就明确,在决策实施中已经履职尽责,但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损失的,可以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

那些落马的官员,被惩处不是因为干事多而出现失误,而是主观故意干了违法乱纪的事。贪污腐败、权钱交易等行为,都是党纪国法人民群众所绝不能容忍的。

因怕出事就不干事,经不起推敲、站不住脚,更与领导干部的职责使命格格不入。可为什么还有人为自己不干事找这样的借口呢?说到底还是私心太重。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力度不断加大,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更加健全,腐败自肥空间越来越小。一些人感觉不自在了、捞不到好处了,消极怠工不作为不说,还编出这一套消极的说辞。这样的说法和做法是行不通的。公道自在人心全面从严治党时代大势所趋、党心民心所向。

干部干部,干字为先。共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干事本身就是错,不担责终究要被问责。事实上,工作中许多问题之所以不断恶化,正是因为个别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不干事、不担当,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化,领导干部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机制更加健全,怕担责、不干事的错误想法和消极状态要不得。

目前正值“十三五”收官、“十四五”即将开局之际,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党员干部应当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敢于挑重担、啃硬骨头,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只有勇担当、办实事、干成事,才能获得组织和群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