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20万帮毒虫乔「不用勒戒」 内湖警遭起诉
胡姓刑警向林姓毒虫诈得20万,士检依法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29岁内湖警分局胡姓侦查佐,2019年侦办毒品案时,将林姓男子移送法办,事后却与林互加LINE,林问胡是否有办法不用观察勒戒,胡竟回答「可以处理,但上面要有好处」,林因而汇20万给胡打点,不料事后仍遭勒戒,林愤而举发,士林地检署17日侦结,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提起公诉。
起诉指出,胡2019年调派内湖分局侦查队工作,7月底时侦办陈男为首的贩毒集团,发现林男向陈买毒,持搜索票前往搜出毒品,警讯后将林依毒品罪送办。
胡、林两人后来互加通讯软体,林因毒品罪,后来收到观察勒戒裁定书,便以LINE询问胡男:「我可以罚钱,不要接受观察勒戒吗?」今年1月底时,胡竟回复:「可以处理,但上面要有好处才会帮忙」。
2月3日下午,两人约在新北市三峡区某咖啡店,胡又向林保证可以处理此事,林因此回家拿了20万现金,后在另家热炒店交给胡姓刑警。
此后胡不定期与林碰面,诓称事情有在进行,并称「给上头5万、请吃饭4万」林向胡表示剩下的钱退还9万就好,其他2万给胡当酬劳,3月12日,胡汇了1万5000元给林。
3月23日林却遭新北检通缉,24日遭警逮捕执行勒索,4月28日林执行完毕出所后,却发现胡已失联,气得向警方举发此案。
林因出示两人的LINE对话纪录,胡姓侦查佐无从狡辩,当庭坦承犯行,并将20万犯罪所得缴回,士检依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将胡起诉,另因他已自白犯案,态度诚实,检方也情建请法院减轻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