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每周3次揉胸猥褻國中女達52次 法院審理中…人卻沒了

桃园林姓男子自4年前起,就对当时就读国中1年级的女儿伸狼爪,除了外派至东部驻厂期间外,以每周3次频率强行对女儿亲吻、揉胸、上下其手多达52次,少女隐忍到前年11月间向友人哭诉,事件才曝光,桃园地检署去年底将林男依对未满14岁男女为猥亵行为的加重强制猥亵罪嫌起诉,案经桃园地院审理中,上月中林男曾出庭应讯,却在本月初因故死亡,审判长谕知公诉不受理。

根据起诉内容指出,林姓男子犯案当时,明知就读国中的女儿是未满14岁的少女,竟然在女儿满13岁生日前的2019至2020年4月间,除了被外派至花莲驻厂工作的期间,其余皆在中坜区的住处内,以每周至少3次的频率,亲吻女儿的唇部、颈部、大腿、肚子等处,并伸手抚摸女儿的胸部、大腿及私密处,不顾少女推开抗拒,仍以违反少女意愿对她强制猥亵多达42次。

林姓男子又于女儿满14岁起的前年4月至11月10日期间,持续于中坜区住处,以违反少女意愿,不顾她多次大喊「不要」,企图逃离现场躲避狼爪,仍强行拉住她亲吻、抚摸脸部、胸部、腹部等处,以此方式对女儿猥亵得逞总计至少10次。

法院判决指出,林姓被告因违反家暴妨害性自主案件,经检察官去年提起公诉,这件案子于今年5月30日送到法院审理,历经准备、调查等庭,上个月18日还曾开庭审理,讵料,林姓被告于本月3日因故死亡,按被告死亡者,依法应谕知公诉不受理之判决。

桃园林姓男子涉嫌对国中女儿伸狼爪,揉胸亲吻猥亵多达52次,案经桃园地院审理中,讵料,林男本月初因故死亡,审判长谕知公诉不受理判决。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