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贿说惹议 邱太三:已发函张静提事证

法务部长邱太三(图)2日在立法院表示,已经发函请司法国是会议委员、律师张静提供相关事证资料,至于张静是否适任司改会委员,则由司法改革筹备委员会决定。中央社记者王飞华摄 106年3月2日

法务部长邱太三今天表示,已经发函请司法国是会议委员、律师张静提供相关事证资料,至于张静是否适任司改会委员,则由司法改革筹备委员会决定。

司改国是会议委员律师张静投书指「有5至10%的法官或检察官会收钱」,引发司法院、法务部、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抗议。张静昨天开记者会向90%至95%不收钱、尽忠职守、清廉自持的司法官道歉。

邱太三上午在立法院前受访表示,有关张静的发言,已经发函请求他能够提供相关事证资料,因为根据律师伦理规范第20条规定,律师有义务协助法院维护司法尊严,实践司法正义;同法第24条也规定,律师知道有贪污情事,应该提供事证给司法机关调查。

张静是否不适任司改国是会议委员?邱太三说,这要由司法改革筹备委员会议决定,委员遴聘由筹备委员会做最后决定。106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