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逾3亿8136万元 安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前副主任一审判刑14年

受贿逾3亿8136万元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前副主任孔祥喜一审判刑14年。(大陆央视)

安徽纪检监察微信公号公布,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7日对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前副主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前党委书记、董事长孔祥喜受贿8474.7193万元(人民币,下同,约合新台币3亿8136万元)犯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科罚金65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及孳息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23年,被告孔祥喜利用担任淮南矿务局谢一矿矿长,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煤炭供应、融资借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8474.7193万元(其中4564.0575万元未遂)。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孔祥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孔祥喜收受他人贿赂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应按受贿总额定罪处罚,未遂部分量刑考虑。鉴于孔祥喜如实供述罪行,真诚悔罪、退赃,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的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法院综合孔祥喜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孔祥喜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