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贿遭羁押4个月 立委陈超明500万元交保

台北地方法院4日审理立委涉收贿案,提讯在押的国民党立法委员陈超明(见图)及陈超明办公室主任梁文一,庭讯谕知陈超明新台币500万元交保。陈超明在交保后走出法院。(郑任南摄)

台北地院审理立委集体贪污案,蓝委陈超明涉案部分开庭调查证据,结束后紧接着召开延押庭,由于检方认为陈超明勾串共犯证人原因消灭,不坚持羁押,合议庭评议后,裁定陈超明5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检方起诉指控,陈超明打电话「施压」经济部,要经济部派员参加去年12月18日的太流案公听会,事后收取100万元贿款;陈的办公室主任则另收贿50万元。

陈超明走出法院表示自己是清白的,被查到的100万是政治献金。(郑任南摄)

台北地方法院4日审理立委涉收贿案,提讯在押的国民党籍立法委员陈超明及陈超明办公室主任梁文一(见图),庭讯后谕知梁文一以新台币150万元交保。梁文一在交保后走出法院。(郑任南摄)

收贿遭羁押4个月,立委陈超明500万元交保。(中时资料库)

检方今年7月31日发动搜索,约谈陈超明后羁押禁见迄今,总共127天。另外,合议庭今也裁定梁文一15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