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业者应设回收设施、订定循环率目标 明年4月起生效
环境部规定智慧型手机回收应遵守的相关规定(简立欣摄)
智慧型手机在台湾年销售超过600万台,环境部日前预告手机回收应遵行事项草案,要求手机制造、输入业者于营业场所设置回收设施,并订定循环率目标,预计明年4月1日生效。
环境部日前预告「应标示分类回收标志之行动电话制造、输入业者范围及其他应遵行事项」草案,表示智慧型手机因体积小、售价高、储存大量个人资讯,消费者汰换后常囤积于家中,或因担心个人资料外泄而未回收。鉴于行动电话内含超过70种元素,包含贵金属及稀有金属,如交付正确回收管道,可使稀缺资源能循环再生。
环境部表示,根据之前的调查,民众不愿意回收手机的主要原因,以奖励优惠不足占3成4最多,其次是回收据点方便性约2成8、想等坏掉再回收及希望有资料销毁服务各占约1成为主。
草案要求标示分类回收标志,于营业场所或入口处标示「分类回收标志」与「本店配合环境部资源循环署废行动电话回收服务」图样及文字,并于营业场所内设置废行动电话回收设施;采取适当销毁或防范措施,避免泄漏废行动电话储存的个人资料,并提供消费者回收废行动电话优惠等。
草案中列入逐年目标,循环服务及回收数量占同品牌贩售总数(简称循环率)自2025年1月1日起至少达15%;2030年1月1日起至少30%;循环率的计算方式是「该年度回收及循环服务总数量/前3年营业量平均)*100%」。
草案明订,业者若违反相关规定,得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经通知限期补正或改善,届期仍未补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日连续处罚。据环境部,估算回收1万支手机所节约22万度电,相当于减少140公吨的二氧化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