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陆配立委恐被挡?黄珊珊声援李贞秀:陆委会有新解释就应修法

排在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名单15名的陆配李贞秀,可望于2026年递补任职。(摘自李贞秀脸书/李奇叡台北传真)

排在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名单15名的陆配李贞秀,可望于2026年递补任职;然而陆委会昨称,国籍法规定担任公职不能有双重国籍,让李贞秀发文砲轰「应先裁撤陆委会」。民众党立委黄珊珊今(8)日表示,过去曾有陆配递补担任议员,若陆委会有新解释,就应提出修法,而非用意识形态解释。

民众党设下「两年条款」,现有8名不分区立委任职2年后将辞职,亦即2026年初就会由当时不分区名单9至16名递补担任立委,其中排在15名的陆配李贞秀,近期已至民众党立委黄国昌办公室「实习」,却也因其身分受到绿营质疑。

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昨坦言,「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与「国籍法」规定样态不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范中国人民取得身分证后,满10年可以有参政权;国籍法则规定要担任公职不能有双重国籍,法律解释上会产生冲突。而陆委会看法一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仅保障参政权,任公职须回到国籍法,而国籍法主管单位是内政部,内政部可能要有较明确解释。

李贞秀昨不满发文,称近日政论节目有民进党公职质疑,大陆出身接任不分区立委会有国安危机。但她来台湾生儿育女,在这块土地扎根超过30年,热爱台湾、热爱中华民国,还能把她当敌人?

李贞秀说,法律规定双重国籍者从事公职,必须提出放弃外国国籍声明,但要她提一个依中华民国宪法不承认的「国家」国籍放弃证明逻辑上就不合理,除非民进党完成修宪承认共产党政权,否则陆委会根本没存在的必要,直接并入外交部就好。她并酸说,「合理程序应该是要先裁撤陆委会」。

黄珊珊今受访时则说,这事要先回到法律面讨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针对大陆地区人民有特殊规定;很清楚的是,有位前南投县议员递补、就职、且任满。她所指的,就是国民党籍的史雪燕,曾于2019年递补担任南投县议员,成为台湾首位陆配议员。

黄珊珊表示,曾经有公职宣誓就任,且任满都没有发生违法问题;若内政部、陆委会有新的解释,就应提出修法,或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特殊规定删除,回到「国籍法」讨论,否则如何解释之前南投县议员可就职?

黄珊珊再举例,曾有陆配考公务员,因入籍没有满10年而未录取,满10年后再考就顺利上榜且分发;难道陆委会认为这些任公职的陆配现在没资格吗?她呼吁,请陆委会跟内政部好好沟通,要修法就拿出法条,而不是用政治攻防、政治语言,「法律就是法律,不需要意识形态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