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起电动车「自驾」撞车调查出炉 运安会:ADAS未达完全依赖等级

▲具有先进驾驶辅助系统的电动车事故频传,运安会将电动车纳入调查。(示意图/记者林东良翻摄)

记者蔡亚桦/台北报导

搭载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vanced Driver Assistance Systems,ADAS)的车辆日渐普及,去年一辆电动车在国道1号大雅路段,冲撞国道工程缓撞车,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启动调查,也是国内首起电动车「自驾」事故,最近完成调查报告,运安会指出,目前各厂牌ADAS皆未达驾驶人可完全依赖,且售车或交车时未详细说ADAS功能限制。

电动车自驾事故频传,运安会去年首度将电动车事故纳入调查。去年11月30日一辆奥迪电动休旅车,驾驶疑似开启ADAS未注意车前状况,在国1大雅路段追撞工程缓撞车,造成电动车头变形,工程缓撞车的车尾被撞到凹陷破裂,幸无人伤亡,运安会历时1年的时间进行调查。

运安会最近发布调查报告,发现2项可能肇因,包括无论是否有启用或未配备ADAS,追撞工程缓撞车主因多数与驾驶员恍神、精神不济或分心等人为因素有关;目前各厂牌ADAS皆未达驾驶人可完全仰赖之自动化驾驶等级,且系统在某些情况下,仍有其侦测及反应限制,驾驶人仅可利用此系统辅助驾驶工作。

报告指出,此次事故调查所有涉及开启ADAS功能并追撞工程缓撞车,部分驾驶人未充分了解上述系统的限制,而造成过度依赖,以致产生分心及恍神等,导致未能及时注意车前状况并采取适当反应措施,为导致追撞工程缓撞车之主因。

运安会调查也发现3项风险,访谈纪录显示各车厂在车辆贩售或交车时,大多未详细说明ADAS功能限制及注意事项、工程缓撞车通常以缓速或静止位于内侧车道上,可能导致ADAS无法辨识,以及外侧货柜车遮蔽标志警示灯,且时速超过90公里小时,确实有可能无法辨识内侧车道管制讯息。

此外,调查报告提到,美国在进行移动性内侧车道施工时,内侧路肩配置多部标志车,提供警示效果;爱尔兰透过在外侧路肩设多部标志车,弥补内侧路肩无法设置标志车的限制,提升警示。相较之下,我国高速公路内侧路肩仅1公尺,无法停放标志车,警示效果较低,交通设施布设及警示宜更周延,以利驾驶人用路安全。

运安会向交通部建议,逐步且尽速完善我国ADAS与自动驾驶系统检测基准,确保自驾安全性和可靠性。高速公路局的建议,强化移动性内侧车道施工的交通设施布设方式,让内侧车道的驾驶可容易辨识,降低工程缓撞车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