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认定咨询

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1242571的网友留言:请问本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房屋,未还完房贷。计划另外用公积金贷款买一套房,请问这种情况下,可不可以享受“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我这种情况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以该家庭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实际持有房屋数量为标准认定,您这套商贷的房子如果是在烟台行政区内,再次购买住房就是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