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网前风声走漏!苏震清套招开支票辩「借贷关系」 检追查内鬼
▲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余学洋等4人提出抗告,遭到高院驳回。(合成图/记者刘昌松摄、记者游宗桦摄、翻摄廖国栋脸书)
国会爆发跨党派立委集体收贿丑闻,全案经检方调查、法院裁定后,共计3人交保、8人羁押禁见,其中包括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赵正宇等4名立委。其中苏、廖、陈以及苏震清办公室主任余学洋7日提出抗告状,但遭到高院驳回;高院更曝光驳回主因,指出早在检调收网前风声就已走漏,前太流公司负责人李恒隆得知自己遭到检方锁定,还与苏震清谋议,由苏开立支票予李,作为借贷证据,且苏还与余学洋套招勾串,因此法官考量后,裁定4人继续收押禁见,且不得再提抗告。
检调侦查立委集体收贿案多年,但在收网前夕,李恒隆竟透过不详管道得知风声,因此与苏震清谋议,由苏震清开立支票予李,作为双方借贷关系证据。1日上午,李恒隆遭移送北检时,也主张双方是借贷关系,坚称自己没有行贿,一切全是「误会一场」;而苏震清侦讯时也与李口径一致,强调双方金钱来往仅止于借贷关系。
检方深入追查后还发现,苏震清在搜索前几日还与余学洋、及办公室刘姓助理套好招,就收受李恒隆款项部分细节事项模拟说词;因此高院认定苏震清有勾串行为,有羁押禁见之必要性。
除此之外,检调也发现除了李、苏2人事前就已收到风声外,其他遭调查的被告还传出换手机、删除对话纪录等情况,因此怀疑可能有内鬼泄密,后续也将此列为本案调查重点。
高院指出,被告等人均有避重就轻、或称不知情及推诿卸责之情事,依据检察官所提出卷证,已足以认定4人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有羁押禁见之必要,因此针对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余学洋4人所提出之抗告状予以驳回,裁定继续收押禁见,且本案不得再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