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患太多?雲林今年已查獲2件禁售捕獸鋏 業者宣稱可捕鼠

云林县今年至今已查获2件在网路电商平台、五金卖场贩售的捕兽铗,业者供称商品是客人为捕鼠询问才进货。图/云林县政府提供

2011年动物保护法明文规定禁止制造、贩卖具强力弹簧的颔腭型或齿夹型结构的捕兽铗,云林县今年至今已查获2件在网路电商平台、五金卖场贩售的捕兽铗,业者供称商品是客人为捕鼠询问才进货,不知道已禁止贩售,县府依法各裁罚1万5千元。

云林县动植物防疫所今年9月在五金行、大卖场稽查时,赫然发现北港镇一处五金卖场陈列贩售具强力弹簧的颔腭型捕兽铗,一个贩售40元,当场没入4个捕兽铗,防疫所长廖培志表示,现场贩售捕兽铗约比手掌略大,业者供称,因有客人为捕鼠询问,才会向厂商进货贩售,对于禁止贩售并不知情,仍依违反动保法裁罚1万5千元。

廖培志表示,今年3月初也曾接获民众通报贩卖捕兽铗,贩售的商品宣称是抓捕家庭害鼠的捕鼠夹,结构为齿夹型,属于捕兽铗禁止规范,以立刻要求业者强制下架,并依违反动保法裁罚1万5千元。

廖培志表示,兽铗是指具强力弹簧的颔腭型或齿夹型结构,并以夹钳方式捕捉动物的铗状器械,市面上仍有以老鼠夹、捕鼠夹、捕鼠器等名称贩售之兽铗,皆属于动保法所禁止的兽铗。

捕兽铗已禁用多年,至今仍发现有农田设置捕兽铗,以及流浪犬猫意外遭捕兽铗夹害的情况,动保法规定,任何人不得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如制造、贩售、使用捕兽铗最重可罚7万5千元;野生动物保育法也规定,不得使用陷阱、兽铗或特殊猎捕工具猎捕一般类野生动物,违者可开罚6万至30万元。

防疫所呼吁民众如发现有贩卖、持有及使用捕兽铗等任何违法行为,可向防疫所检举,通报专线(05)5523250。

云林县今年至今已查获2件在网路电商平台、五金卖场贩售的捕兽铗,业者供称商品是客人为捕鼠询问才进货。图/云林县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