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局女员工如厕惊呆 手机「藏这里」!揪出淫狼竟是男同事

吴男偷偷闯进女厕并架设手机偷拍。(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南市一名吴姓书局男员工,今年(112年)7月某日上午,偷偷闯进公司女厕,开启手机录影功能后,将手机放在卫生纸架下方,再拿卫生纸遮挡,之后1名女员工进入厕所要如厕时,却发现有手机而且正在录影,赶紧报警处理。警方追查发现是吴男所为,并且已有2名女子遭到偷拍,询后依法送办。

检警侦查时,吴男对犯行坦承不讳,检方依犯刑法第315条之1第2款无故以录影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及同法第319条之1第1项未经他人同意,无故以录影方式摄录其性影像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诉并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法院审理后,法官日前依法判决,吴男依犯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处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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