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困特别条例6月底届满 绿委:再延1年

五波纾困振兴特别预算概况

《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施行期限将于6月底届满,民进党立委蔡易余抛出再延长1年的主张,以利防疫相关规范有法源依据。但国民党立委曾铭宗质疑,已编列的特别预算执行不佳,若延长特别条例,是否有意再追加特别预算?民众党立委蔡壁如则要求,行政院长苏贞昌应于6月30日前进行专案报告,说明预算执行情况后再讨论是否延长。

立法院前年2月通过防疫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经过5度追加,特别预算的规模已高达8400亿元,施行期限至去年6月30日止,基于疫情严峻,立法院三读通过延长至今年6月30日止,蔡易余认为疫情虽然趋缓,但尚未结束,因此主张该特别条例再延长1年,呼吁行政院快将修正草案送至立法院审议。

蔡易余说,特别条例因应防疫需求限制人身自由,像是居家检疫、隔离、确诊者足迹重叠检疫等,在疫情尚未宣告结束之际,相关法令授权应该再延长1年,同时检讨后疫情时代跟经济共存的防疫作为。

曾铭宗批评,不论是纾困、振兴或防疫,政府都没有把钱花在刀口上,例如振兴券对经济发展效益不高,各部会推出的加码券使用率低,政府应先检讨特别预算执行情况,再评估是否延长期限。

蔡壁如也质疑,行政院至今未提执行率及检讨报告,询问各部会都说执行率约8、9成,口说无凭,她要求行政院于6月30日前提出专案报告,让全民检视。

台北商业大学财政税务学系黄耀辉表示,政府应说明特别预算花到哪里去,是否支出浮滥、浪费在过期疫苗?若再追加预算,会使外界怀疑是否为选举操作,尤其特别预算须符合「重大」、「紧急」等条件,如今疫情已趋稳,各国也放弃清零政策,再追加预算已不符合特别预算的精神。

政大财政学系教授陈国梁说,纾困特别条例给予行政单位两大尚方宝剑,其一是未完成法定预算就可以先支付,等于剥夺立法单位监督权力;其次,排除《公共债务法》所定「每年度」举债额度占总预算及特别预算岁出总额合计数15%限制,已违反财政纪律。

陈国梁认为,疫情已趋缓,如要延长特别条例,应先检讨这两项特殊规定、落实财政纪律,以及总额度8400亿到底运用于何处、是否有浪费情形。

行政院发言人罗秉成说,纾困特别条例是否再延长,必须看6月的疫情状况,目前谈追加纾困预算言之过早,需各部会搜集汇整资料,检讨及评估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