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了! 85度C告陆企光明侵权 法官驳:85℃是杀菌参数

▲85度C状告上海老牌乳品光明侵权。(图/大陆网站百度

记者曾俊豪综合报导

台湾面包品牌85度C再次成为大陆舆论焦点,原来,他们因为上海老牌乳品企业「光明」在产品包装盒印上「85℃」,而一状告上法院,认为光明侵害商标权。案件近日二审判决出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定包装盒的「85℃」是巴氏杀菌技术参数,没有侵害商标疑虑,判决85度C败诉。

环球时报》报导,美食达人公司在2003年创立85度C品牌,先后取得了四个「85℃」的注册商标,经过多年宣传和使用,已经在第43类咖啡馆、蛋糕店等的注册商标被中国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报导提到,美食达人公司请求光明公司和易买得公司立即停止侵犯行为,光明公司还需赔偿其经济损失500万元(单位人民币,以下同)及合理开支5.95万元,易买得公司赔偿其因制止侵权花费的合理开支69.20元。

▲85度C大陆门市。(图/大陆网站 百度)

针对85度C指控,光明公司则反驳「85℃」仅是优倍系列牛奶生产加工时,使用了「巴氏杀菌技术」,他们的工艺参数是85℃、15秒,因此在牛奶产品的包装盒上标注85℃是一种善意、合理的描述性使用。

尽管光明强调,85℃是温度数值,描述的商品加工工艺特点,不是商标意义上的使用,但一审仍判决他们败诉。但谁也没想到二审判决大逆转,法官认定85℃的商标与温度标准表达方式「存在显著区别」,他认为,当85℃被当作温度来表示时,商标保护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针对两岸食品业对决公堂,二审判决出炉后,大陆网友则一面倒调侃85度C,有人表示「如果85°C赢了,那么故宫里乾清宫牌匾正大光明』就该撤下,因为它侵犯了正大集团和光明集团的注册商标。」;也有人认为,「就光明的知名度,还需要沾85度C的光?」。

此外,也有网友点名两个品牌的名气,强调「光明的品牌要比85度C出名,品牌诞生将近70年,85度C品牌才10几年,明显是后者借题炒作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