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光兴街 路权争议惹民怨
树林区光兴街320巷被拍卖,居民无法出入拉起布条抗议。(陈俊雄翻摄)
走了30多年的回家路一夕间被法拍,新地主还围起纽泽西护栏禁止人车进出,并要求各个家户出资100万元买回土地,让树林光兴街320巷居民气得跳脚。他们痛批,政府收税后还要出售既成道路土地,一头牛剥好几层皮,正是害他们无路可回家的元凶。
树林区光兴街320巷及314、318号周边道路,登记地主为已故树林镇长刘宽明所有,2006年1月刘宽明猝逝,由于逾2500元万元的遗产税无人缴交,新北执行署清查土地产权,并确认无疑义后拍卖,其中光兴街320巷及314、318号周边道路,2017年被王男以90余万元价格购入。
王男购地后不愿开放住户通行,并以车辆、供桌、纽泽西护栏等物品堵住320巷出入口,住户不满之余质疑「走了30多年的路,怎能拿来卖?」
李姓住户指着「光兴街320巷」的路标痛骂,这条路走了30多年,路名写得清清楚楚,政府怎会拿来拍卖?且期间完全没跟住户说明、也没会勘,一夕间变成私人土地,如今有家归不得、有路不能走,「连一条回家的路都被剥夺!」
住在该地的光兴里长何明峰也质疑,「既成道路怎能拍卖?」况且新地主以不到百万元的价格购地,却开出每户100万、总计1200万元的天价卖地,他怒批政府失能,「为了金钱利益而出卖人民用路权」!
王姓地主反驳,2017年拍卖期间执行署曾贴公告,但当地住户视而不见才让他得标。他合法买地、每年还得缴2万元的地价税,本就有权决定如何使用,况且协商多次住户不愿花钱买地,围起来只是维护本身权益。
虽然区所、工务局认定光兴街320巷是可供公众通行的「既成道路」,但今年2月新北市法制局援引最高法院判例认为,当地是死巷、使用者全是在地住户,无法让「不特定公众」通行,不算既成道路,让住户的情势更加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