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补助!妇女再就业 雇主及妇女都有奖金拿

外配阿英在食品工厂与同事一起工作情形。(嘉义就业服务中心提供/廖素慧嘉市传真)

外配阿英婚后当家庭主妇,孩子读幼稚园后她经由嘉义就业服务中心辅导到食品工厂二度就业,稳定工作半年,既有薪资收入,也领到劳动部3万元奖励金,雇主若符合奖励条件也可领最高3.6万元的「调整工时奖励金」。

越南籍阿英5年前来台湾工作,在新竹一家医疗器材检试纸当品检人员,后来嫁至嘉义,成为全职家庭主妇,生育孩子,孩子读幼稚园后,阿英想再就业,帮忙家计,透过新住民家庭服务中心转介至劳动部嘉义就业中心找工作。

就业服务员林芸汝对阿英做咨询及评估后,认为阿英缺乏专业技能、工作经验不足、语言有碍、外表及面试不具优势,才会屡次求职碰壁,因而媒合阿英透过「职场学习再适应计划」、「雇用奖助计划」到食品公司担任包装作业员。

阿英目前已稳定就业6个月,并适应职场生活,还有固定薪资收入可以补贴家用,此外,还领取3万元的「妇女再就业计划」奖励金,她鼓励新住民姊妹善用劳动部资源再创职涯第二春。

食品公司也肯定阿英工作表现良好、态度认真,感谢嘉义就业中心媒合,也欢迎更多二度就业妇女重返职场,协助产业人力缺口,公司现职员工会以采母鸡带小鸡」的方式带领新手上工。

嘉义就业中心主任李奇玟表示,「妇女再就业计划」鼓励离开职场半年以上的妇女再就业,妇女稳定就业满3个月即可领取补助最高3万元;若雇主提供可调整工时的新职缺,并雇用符合计划资格的妇女,每雇用一人,雇主最长可领12个月、最高3.6万元的「工时调整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