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子星案/地主李秋明求退1.3亿 梁文杰:绝对要没收
▲台北市议会11日上午召开交通委员会。(图/ETtoday)
双子星联合开发案演变成弊案,遭没收1.3亿元押标金的私地主李秋明宣称是被「骗去盖章」,要求退回押金;对此,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梁文杰11日出席交通委员会表示,李秋明要不是共犯,就是他们内部沟通有问题,与市府无关,主张要没收押金,不准退回。
检调侦办双子星弊案,追查是谁打电话召地主李秋明前往捷运局用印,李秋明表示,2月21日晚间11时,当时太极双星发言人王佑仁致电说钱进来了,一名市府员工也证实「资金已到位」,他才赶赴捷运局,在台北市财政局长邱大展的催促下盖章,没想到签约竟破局,开发案演变成弊案,直指自己是「被骗了」,正透过律师讨回押金。
梁文杰表示,李秋明以私地主身份与太极双星公司共同申请投标双子星开发案,并由李秋明在去年2月26日出资1.3亿的押标金,表示两者是合伙关系。现在太极双星因资金无法到位而被废标,当初的押标金当然一定要没收。
▲台北市议员梁文杰主张不退回李秋明押金。(图/ETtoday)
梁文杰指出,如果太极双星是一个诈骗集团,那么李秋明就是诈骗集团中的一份子。李秋明如果是被程宏道或沈岳儒骗了,那也是他们内部的问题,与台北市政府无关。此外,不管在今年2月底临签约前发生了什么事,都与这笔押标金无关,资金没到位,押标金就要没收。
梁文杰说,没收这1.3亿押标金就是对太极双星造成工程延宕的惩罚,也是给市民一个交代,但现在捷运局官员竟表示这1.3亿是否发还「正在调解中」,梁文杰当场警告说,这件事没什么好调解的,捷运局应该拿出魄力来,直接回复李秋明绝不会发还,若要拿回这笔钱,就到法院去提告。
议员王欣仪也怀疑,为何招标契约在签约时,乙方被拆为乙一、乙二、乙三、乙四,乙一为私地主,其他方都可转移投资权,不需付连带保证责任,才会导致私地主李秋明认为被骗,直问究竟是谁决定变更,要求提供当时的会议纪录。
北市副局长傅式治回应,在投标须知就已明订,只有地主具备投资权,其他厂商的投资权可以转移或取代,因此才会分别与乙方成员签约,皆需负连带保证责任,至于1.3亿元的押标金,则不会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