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摊30岁员工管不住小头 防火巷野战14岁小女友…老爸气炸
▲新北一名男子与未成年14岁少女在防火巷内上演活春宫,被判刑1年有期徒刑。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新北市一名蔡姓男子与一名14岁少女的父亲及哥哥熟识,进而与少女结识,2人相谈甚欢,并进一步交往。蔡男明知少女年仅14岁,却忍不住自身欲望,2度与少女发生关系,其中一次竟还在住处附近便利商店的防火巷内上演活春宫,少女父亲知悉后,一状告上法院。法官审理后,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蔡男1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并需提供120小时义务劳务及完成两场法治教育课程。
判决书指出,在水果行上班的蔡男与少女父亲及哥哥是朋友,2015年间透过脸书认识少女,进而成为男女朋友。明知道少女未成年的蔡男,却管不住小头,情不自禁的2度与少女发生关系,一次在其住处,另一次竟是在住家附近的防火巷内。少女父亲察觉2人关系后,气得一状告上法院。
蔡男向法官坦承知道少女年仅14岁,并表示「我知道她的生日,因为Faccebook上有显示,我记得她当时读国二,发生关系时已满14岁,但未满16岁」。
法官审理后认为,蔡男明知对方年纪尚轻,欠缺完足的判断性自主能力,但却未能控制自己的欲望,与对方发生关系,虽是两情相悦,但对方尚未满16岁,考量他犯后坦承犯行,并已与家属和解,最后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蔡男1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并需提供120小时义务劳务及完成两场法治教育课程。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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