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署:中央投入逾1600億 淡水河防洪達200年高標
水利署说明,过去在大台北地区推动台北防洪计划,包含初期、二期、三期实施计划,以及基隆河整体治理计划的重大工程,总经费超过新台币1600亿元,确保淡水河防洪达200年高保护标准。淡水河出海口机上空拍。联合报记者/林俊良 摄影
媒体报导前瞻治水补助北市挂零,水利署说明,过去在大台北地区推动台北防洪计划,包含初期、二期、三期实施计划,以及基隆河整体治理计划的重大工程,总经费超过新台币1600亿元,确保淡水河防洪达200年高保护标准。
其中,员山子分洪自93年第1次开始分洪至今,分洪次数已达58次,总分洪体积高达2亿4167万立方公尺,让大台北地区免于过去经常发生的河川溃堤溢淹情况,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水利署透过新闻稿说明,在治水预算分担上,「河川或区域排水」系统性治理,是由中央全额补助执行;大台北系统性治理工作,如台北防洪计划及基隆河整体治理计划,即是过去中央以编列特别预算方式完成,使大台北地区有200年频率防洪保护标准。
反观台湾其他县市的河川、区域排水保护标准远低于台北。
至于「市管区域排水」,水利署说明,例如北市针对内沟溪排水、大坑溪排水及四分溪相关治理,由台北市府自行负担,也已完成工程;相关分担规范是依据2013年所定的中央对直辖市及县(市)政府补助办法,台北市的财政情况最佳,财力分级为第一级,区域内排水预算由其负担。
水利署表示,气候变迁下,短延时强降雨常造成道路侧沟排水不良,形成积涝,影响交通,甚至超过都市雨水下水道设计标准,造成低洼地区淹水;因需要与道路、建筑及都市计划结合,相关治水权责才会由地方政府主导执行。
针对报导所提「2030防洪计划」,则是希望提升下水道标准,有助降低大台北水患风险,除下水道中央主管机关营建署外,水利署定将在法规与技术上充分协助,以迳流分摊、在地滞洪思维,提升大台北民众的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