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今年继承或赠与案件 免税额、扣除额年不变

该局进一步表示,配合110年1月13日修正公布民法第12条规定,成年年龄由20岁下修为18岁,自112年1月1日施行,公告直系血亲卑亲属扣除额及受扶养兄弟姊妹有关成年年龄之认定,于112年1月1日以后发生之继承案件,适用上开修正后之民法规定。

该局提醒民众,申报遗产税应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申报赠与税应于超过免税额之赠与行为发生后30日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