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挹注健保財源? 財長:財紀法有限制須通盤考量
财政部长庄翠云。记者陈正兴/摄影
健保署抛出扩大多元财源挹注健保,包含房地合一税、遗产税或营业税。财政部长庄翠云今天表示,「财政纪律法」有规定,不能将政府既有收入以成立基金方式限定专款专用等,会再与卫福部、健保署沟通,相关政策须做整体通盘考量。
立法院财委会今天审查114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有关财政部赋税署、台北国税局、高雄国税局、北区国税局及所属、中区国税局及所属、南区国税局及所属、关务署及所属、国有财产署及所属岁出预算部分暨融资财源调度,庄翠云率相关局处首长列席备询。
国民党立委李彦秀质询时指出,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抛出构想,应扩大多元财源挹注健保,意即不限于烟捐与公务预算,可比照长照基金有固定的房地合一所得税、遗产税,或是日本拨用消费税(在台湾称为营业税)等作法,财政部对此看法为何、支不支持。
庄翠云回应,健保署的构想是为了健保的永续,但除营业税的调整涉及广大层面,108年公布的「财政纪律法」也规定,各级政府及立法机关制定或修法时,不得增订固定经费额度或比率保障,或将政府既有收入以成立基金方式限定专款专用;财政部会再去与卫福部、健保署沟通相关法规,相关政策须做整体通盘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