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法务-房地合一税特殊股权交易申报 留意3大迷思
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资深会计师陈建宏20日指出,迷思一是个人出售未上市柜股票所得应适用最低税负制或是房地合一税;迷思二是交易2015年12月31以前取得的股权或不动产不适用房地合一税规定。迷思三则是持股比重以其交易日当日计算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的股份或资本额的认定问题。
除了三大迷思,勤业众信也提醒,股权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和相关帐簿凭证应保存完整。针对个人房地合一税申报可主张扣除的必要费用包含证券交易税、手续费及其他相关必要费用;若未提示费用证明文件或所提示费用证明金额未达成交价额3%者,稽征机关得按成交价额3%计算其费用,并以新台币30万元为限。
家族股权移转也很容易落入房地合一课税范围,陈建宏提醒,针对任何以持有非上市柜公司股权的交易,只要其交易之股权标的价值50%以上是由境内房屋、土地所构成,应先判断个人持股是否过半,以避免落入房地合一课税范围。
例如有些家族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的目的是为避免家族以个人名义持有不动产会因为经过多次继承后,导致不动产过于分散在不同所有权人持有,增加日后处分不动产的难度,这类个人持有股权及家族资产管理公司所持有的不动产并非以短期炒房为目的,但因房地合一税2.0,在家族成员间可能因互相买卖股权以达到家族传承目的,进而落入房地合一税课税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