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文县:鼓励企业预发工资交购房首付、可申请专项基金垫付月供
2月18日,据微信公众号“兴文发布”,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发布购房补贴政策,内容包括团购优惠政策、首付缓付政策、月供垫付政策等。
此次补贴对象适用于兴文县包括但不限于空铁新区范围内就业的产业工人。产业工人指在企业中从事集体生产劳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人。
补贴条件包括团购优惠政策、首付缓付政策、代金券补助政策、鼓励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以及月供垫付政策等六个方面。
团购优惠政策方面,以企业为单位,月度团购商品房5套及以上,优惠总房价的5%(以商品房实际备案价为基础)。鼓励企业出资团购房,用于职工福利周转。
首付缓付政策方面,由兴文县住建城管局设立基金专户,兴文县财政投入3000万元建立产业工人购房专项基金,为产业工人提供购房保障。在兴文县空铁新区企业连续工作满6个月,在购房时可享受首付缓付优惠,首付缓付比例不超过50%,总额不超过10万元,总时限不超过2年。其缓付部分经申请由专项基金垫付,1年内免息,超过1年按银行同期贷款计息。同时鼓励企业预发工资交首付。
代金券补助政策方面,在同一企业(企业名单以经开区管委会列入名单为准)就业满3年,新购首套房可一次性获得该企业购房补助代金券2万元。
鼓励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鼓励企业为职工购买公积金,特殊情况下企业承担部分可申请专项基金垫付,垫付金额不超过应付总额的50%,垫付时间1年内免息,超过1年按银行同期贷款计息,总时限不超过2年。
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方面,受贷商业银行按揭按照LPR下浮20个基点给予优惠。
月供垫付政策方面,产业工人存在特殊困难的可申请专项基金垫付月供,垫付时间不超过2年,垫付资金1年内免息,超过1年按银行同期贷款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