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保護觸法少年優先」 國中生殺同學後少事法新制將上路

司法院。记者王宏舜/摄影

少年事件处理法增订强化少年事件移送前程序,新制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厅厅长谢静慧表示,此次修法是透过妥速保护少年的正当程序,让司法警察机关得以报请少年法院对少年核发同行书等强制处分,进行少年触法事证的初步调查,以利少年法院尽速确认少年的非行事实,并进行少年需保护性的评估。

未来少年法院依调查结果,如认有移送检察官侦查的必要,才依少事法第27条第1项、第2项规定裁定移送该管检察署检察官开始侦查,维护少年司法权益。

谢静慧表示,本次修法的具体内容包括少年保护优先原则、少年法院先议权制度,以及为调查少年的触法事证,警察机关得于少年移送少年法院前通知少年到场询问、报请核发同行、迳行同行、同行或逮捕后护送、搜索、扣押、证据保全或通讯监察等强制处分相关程序规定。

因应新制施行,司法院召开多场会议,盘点新制相关配套措施的规划研订及整备,并透过与行政院的少年事件政策协商平台会议,双向说明法院及检警机关整备进度,以及未来实务上可能面临的处理疑义。

但在新制上路前,新北市某国中三年级15岁男学生,25日中午遭同校学生持弹簧刀刺伤颈部、胸部,受害学生身中10刀,大量失血今死亡。检警上午赴亚东医院相验,死者伤势分布在颈部、左胸、右下背,其中正面含颈动脉、左胸计6刀,右下背靠近肾脏计4刀,几乎刀刀都是致命伤。

事件发生后,舆论哗然,有人批评「台湾就是太纵容未成年,导致帮派喜欢吸收未成年唆使犯案、贩毒,等同默许这些行为的存在」、「被砍的人挂了,蓄意杀人根本不能因为年纪判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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