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代理秘書長黃麟倫調懲戒法院法官 秘書長由總統特任
司法院今召开本年度第8次人事审议委员会,迁调代理秘书长黄麟伦为惩戒法院法官。记者王宏舜/摄影
司法院今天上午10点半召开本年度第8次人事审议委员会,迁调代理秘书长黄麟伦为惩戒法院法官;会中除讨论黄案外,也审查试署、专业法官资格认定与授与。因院长许宗力与副院长蔡烱炖月底卸任,人审会也特地「欢送」两人;黄虽迁调惩戒法院,但人审会未规定报到时间,预估仍会持续代理秘书长一职,直至新任秘书长派任。
赖清德总统所提的大法官人选可能在立法院「卡关」,连带使得司法院长、副院长出缺。依司法院组织法第7条规定,「司法院院长、副院长同时出缺时,由总统就大法官中指定一人代理院长;其代理期间至总统提名继任院长、副院长经立法院同意,总统任命之日为止。」,但若是副院长出缺,则「暂从缺」。
另外,原司法院秘书长吴三龙先于10月1日退职,因秘书长为特任官,且不需经立法院同意,不排除总统可能直接任命秘书长,秘书长未必是从现有法官中择选。
黄麟伦曾任基隆地院法官、金门地检署检察官、台湾高等法院法官,也担任过司法院司法行政厅副厅长、人事处处长、澎湖地院院长、调最高法院办事法官,资历完整。
人审会也审查云林地院蔡宗儒、嘉义地院何启荣两名候补法官的服务成绩,另外核发少年类型专业法官证明书给新竹地院法官蔡玉琪、台中地院法官萧一弘、花莲地院法官邱佳玄,基院法官蓝君宜获发家事类型专业法官证明书。
今日人审会讨论的议案多无异议通过,会议于中午结束,期间也讨论了专业证照核发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