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41刀砍杀雇主母女 「似仍有一丝悔意」获判免死

▲蔡永清杀人后坦承犯行,因此被法官认为「似仍有一丝悔意」,免判死刑。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杀一、两个人真的不会判死刑吗?高雄货柜车司机蔡永清因为和余姓女雇主有财务纠纷,竟持刀闯入对方住处纵火,并狠砍41刀杀害余妇及其女儿,被检方处死刑。但法官审理后认为,蔡永清在审理过程坦承犯行,「内心似仍有一丝后悔改过之意」,没有处以极刑的必要,判他无期徒刑。

判决书指出,今年60岁的蔡永清是44岁余姓妇人雇用的货柜车司机,两人进一步成为男女朋友后,因为房屋收益发生纠纷,他认为自己被余妇利用,竟萌生杀意。2014年9月14日上午,他带着水果刀和打火机闯进女友住处纵火,没想到原本在睡觉的余妇被火势惊醒,气得大骂蔡永清为何放火。

蔡永清见纵火杀人的计划失败,竟拿出水果刀追杀余妇,狂砍25刀直到对方断气才停手,这时余妇年仅19岁的女儿也因为火警下楼查看,当场撞见母亲被刺杀,来不及逃跑也被蔡永清狠砍16刀灭口。

事后检方请求高雄法院从重判处死刑,法官审理后认为,蔡永清事先缜密布局杀人计划,不只杀害余妇,连其19岁女儿也不放过,手段凶残,恶性重大,但考量他事后坦承犯行,「内心似仍有一丝后悔改过之意,良心尚未完全泯灭,尚难认其已无一丝忏悔之意」,最后就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