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违停被贴罚单 在朋友圈辱警被行拘十日
李某在微信上发布的侮辱执法人员内容 本文图片均来自“平安宝兴”微信公众号
四川省宝兴县一名司机在禁停区域内违规停车被交警贴罚单后,因在其个人QQ空间、微信上发布侮辱性言论,被当地警方认定为“侮辱、辱骂执法人员”处以10日行政拘留。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宝兴县公安局获悉,4月21日,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宝兴县公安局在行政处罚书中明确,如不服该处罚决定,可在60日内向雅安市公安局或宝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宝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据宝兴县公安局通报,2020年4月16日,宝兴县公安局穆坪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取线索,辖区内有人因在县城禁停区域范围内违规停放车辆被交警部门处罚后,心怀怨恨,遂通过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侮辱性言论,公开辱骂执法人员。民警迅速组织对该线索进行了核查。
经查,4月14日19时许,27岁的宝兴男子李某认为已到下班时间,交警不会对街上停放车辆情况进行检查,便将自己驾驶的车辆停放在街道上。后来,发现自己的车被交警贴了违停罚单,因心怀不满,便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QQ空间发布侮辱性言论。宝兴县公安局在通报中表示,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是对法律权威的挑衅,更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
宝兴县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